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上大学网根据往年的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2021年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好的专业
家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软件技术
国家级骨干专业: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
河北省“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
河北省级高职高专教育示范专业: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
河北省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新能源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三、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怎么转专业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四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经学校认可,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学校允许其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允许其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五)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予以优先考虑;
(六)其他符合国家转专业政策规定的。
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该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出;
(二)对口招生、单独招生以及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学生;
(三)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四)入学未满1学期或毕业年级的学生;
(五)处分未解除的学生;
(六)应予退学处理的。
第二十五条 转专业,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转专业,一般集中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办理。创业或退役复学的学生转专业不受入学时间限制;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于规定时间,向学生处提交个人转专业申请,填写《专业调整申请表》;
(三)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成班情况)及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情况,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转专业学生的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四)学生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五)公示无问题后,学生处将转专业情况以学院文件形式,在学院公布。
第二十六条 学生一般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院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院出具证明,由河北省教育厅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七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八条我院转出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一)学生转学集中在每学期最后两周办理;
(二)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交个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相关系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各系将本系同意转学学生的材料,送交学生处审核,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四)学院将同意转出意见,以院字文件形式,报河北省教育厅备案;
(五)学生学籍档案、户口及其他转学材料(转学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当年录取底册、学生在校成绩单、有正式文号转出函等材料)由我院转入接收院校。
第二十九条 我院转入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一)学生转学集中在每学期末最后两周办理;
(二)学生本人向学生处提交转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学生处审核后报送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三)学生处对转学情况进行5日的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将转学材料(有正式文号转出函、有正式文号接收函、转学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学院网站公示截图、转入及转出学校的录取底册复印件和转出学校的成绩单等材料)报送河北省教育厅备案;
(四)被批准学生的学籍档案、户口及党团关系转入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