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专业的共同条件
1.品学兼优,无违纪、受到处分等不良记录。
2.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3.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转入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转入专业本批次招生数的15%。学校将根据教学资源容量、学院意见和就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确定转出、转入人数。
(二)转专业的禁止条款1.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2.艺术类招生时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出;艺术类内部相关专业可否相互转专业由学院决定。3.对口招生者。
4.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5.已办理试读手续和休学手续者。6.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7.转入专业的限制为:除学院同意外,文理科考生(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为准)一般应转入招收相应科别的专业,不能跨文理科转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得转入。转入语言类专业必须进行笔试和口试。二、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一)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条件即可申请转专业: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2.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如相关竞赛获得奖励、有发明创造等。3.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20%的学生。
(二)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一周至第三周。
2.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依据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按
高考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
要求转入的专业。学院提出招收跨文理科转专业学生的,可以文理兼收。5.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三、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为适应就业市场的变化,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初,学习成绩前20%的学生可以在一级学科大类中申请转专业,按大类招生已经分专业的除外。四、学生转专业后相关问题的处理(一)选课和课程性质1.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相关课程。2.在转入新专业前已经通过的课程中,凡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需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入学院批准后予以承认;凡不符合转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由学院视课程性质和专业性质情况确定作为业务素质课或者公共选修课予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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