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华南师范大学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一、华南师范大学新生怎么转专业难不难
《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南师范大学章程》,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转专业工作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和程序。
第二条 学校每学年春季学期组织实施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不限年级、不限次数,但每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第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二)国家有相关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三)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第四条 音乐、体育、美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跨学院申请转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等组成,人数不得少于 5 名,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招生考试处、学生工作部(处)、监察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全校转专业工作。
第三章 基本程序
第七条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明确本年度各专业、各年级接收转专业的人数、接收条件,转专业考核的方式、方法等信息。方案应清晰、明确、严谨、细致,具有可操作性和一定的稳定性。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予以公布。
第八条 学院接受学生的转专业咨询及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向申请转入学院递交转专业申请材料。
第九条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申请学生的转入资格并组织转专业考核。
学院应及时公布转专业资格审核结果、转专业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并在转专业考核结束后及时公布转专业考核成绩。
第十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转专业考核进行监督指导,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
第十一条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第十二条 获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当学期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选或缺考,在下一学年起转入新专业学习,按新专业进行管理。
学院应做好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课程修读指导等后续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生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其申请转专业程序如下:
(一)学生复学后可向申请转入学院递交申请材料,由转入学院进行转专业考核;
(二)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批准学生转专业申请。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师〔2015〕40 号)同时废止。
二、华南师范大学特色重点专业有哪些
国家特色专业
序号 | 高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批次 |
1 | 华南师范大学 | 教育技术学 | 第一批 |
2 | 华南师范大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第二批 |
3 | 华南师范大学 | 化学 | 第二批 |
4 | 华南师范大学 | 汉语言文学 | 第二批 |
5 | 华南师范大学 | 英语 | 第三批 |
6 | 华南师范大学 | 物理学 | 第三批 |
7 | 华南师范大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第四批 |
8 | 华南师范大学 | 地理科学 | 第四批 |
9 | 华南师范大学 | 经济学 | 第六批 |
10 | 华南师范大学 | 社会体育 | 第六批 |
省级特色专业(19个):教育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化、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英语语言教育(师范)、体育教育、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