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北京大学本科生转系/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申请学生为2012、2013级本科生,其中部分院系只接收2013级学生申请。
2、校本部各院系转系接收条件及流程请见附件“2014校本部各院系转系接收工作具体方案”。
3、校本部学生转医学部、医学部学生在医学部部内转专业请参照医学部转系/转专业的规定,其中本部学生不能转入医学部长学制专业。
4、鉴于我校本部与医学部目前仍实行分代码招生,根据教育部关于“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的相关规定,我校对跨代码转系/转专业的学生实行级差控制政策,跨代码转系/转专业的学生,其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申请转入的招生代码在当年当地同批次理科录取分数线与志愿级差总和。不同代码志愿级差一般在20分以上。本部与医学部学生转专业志愿级差按照10分执行。2013年校本部各省(市、自治区)录取线一览表请见,2012年各省(市、自治区)录取线一览表请见
5、医学部拟申请转本部且符合转出资格的学生,请填写附件“医学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在医学部相关院系和教育处签字盖章后,在校本部各院系规定的接收转系报名时间内持申请表和成绩单前去报名。
6、根据《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以下学生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本科三年级(含)以上的学生;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已转过专业的学生;招生录取时规定不能转系的学生。
7、学生申请转系/转专业的流程,请见附件“转系手续办理指南(学生版)”
8、院系内转专业(变更年级)需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程序办理。院系内转专业(不变更年级)可参照办理。
9、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转系/转专业考试。
10、确定转系、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院/系的期末课程考试,无故旷考和考试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系资格。教务部将于下学期开学前(8月下旬至9月初)办理转系/转专业手续,学生到转入院/系报到。
11、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办理转系、转专业手续。
12、对各院系转系/转专业的安排如有疑问,请咨询各院系教务老师。
13、教务部联系电话:6275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