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测试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体育专项特长突出的考生,进入我校度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名单。
4、进入我校度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的考生,本着自愿原则,与我校招生办签订《北方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首先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5、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照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其中,一级运动员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二级以上),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且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六、约束与监督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确定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于第一时间公布在本校以下网址:(www.ncut.edu.cn/招生就业/本科生招生/艺术体育招生)。同时,该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公示该名单,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对各招生学校的此类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4、进入我校度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的考生,本着自愿原则,与我校招生办签订《北方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首先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5、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照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其中,一级运动员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二级以上),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且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六、约束与监督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确定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于第一时间公布在本校以下网址:(www.ncut.edu.cn/招生就业/本科生招生/艺术体育招生)。同时,该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公示该名单,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对各招生学校的此类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