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上大学网根据往年的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2021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二、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好的专业
国家示范建设专业:园林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园林技术、数控技术
省级高水平专业:园林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园林技术、数控技术、旅游管理、动物防疫与检疫、计算机网络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建筑工程管理、会计
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旅游管理、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医学、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怎么转专业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为进一步规范在校学生专业调整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根据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结合国家人才需求计划和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条件,经学生申请,可以适当同意部分学生调整所学专业。
1、现实性原则:遵循专业的科学调整发展,以及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教学的有序组织。
2、注重个性发展原则: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和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
3、公正性原则:应维护教育公平,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4、稳定性原则:各系(部)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生涯规划和专业学习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盲目从众心理,理性选择转专业。
二、申请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且有相关材料证明已取得一定的学业成果,通过转专业更能有利于学生学习成材。例如:发表论文、著作、作品,或在市级以上竞赛获奖,或提供材料能证明证实申请者转到相应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
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大学生创新创业和退役士兵;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或复学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停办其所报(学)专业,不转专业无法入(返)校学习的。
5、招生录取时同意专业调整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
1、五年制转录的学生不予调整专业;
2、艺体类专业与非艺体类专业之间不予调整;
3、分类招生专业与非分类招生专业不予调整;
4、专业调整需要考核,未达到学院考核要求的学生不予调整专业;
5.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6. 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7. 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转专业情况的。
三、调整专业的时间
调整专业时间为新生入学或第一学期期末(一般安排在第一学期第16-17周)。
四、调整专业工作程序
新生入学需要调整专业的同学在报到现场按要求办理;入学后需要专业调整的同学按照下列工作程序办理。
1、凡申请调整专业的学生,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必要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学院规定截止时间内交给系(部)学籍管理人员,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2、各转出系(部)对照条件进行审核,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签署意见。并在受理申请截止时间后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申请表》交给拟转入系(部)学籍管理人员。
3、拟转入系(部)接到转出系学生《申请表》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照条件并根据该专业教学资源和现有学生人数等情况,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签署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交到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在接到申请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学生工作部签署意见后,交院领导审批。
5、学生工作部将调整专业的学生相关信息通知转出、转入系(部),由转出系(部)告知学生本人,转入系(部)做好学生接转工作,同时做好学生宿舍调整等工作。学生工作部调整学生的班级信息,进入学生管理系统。
五、纪律要求
1、各相关部门和系(部)要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审核,客观对待,保障学生学习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如出现审核不严,或徇私舞弊,导致学生转专业不能正常进行或出现不公平、不公正行为的,学院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严格遵循相关要求和程序,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本部门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3、加强过程管理,办好交接手续。学生转专业后的学籍要及时转入新专业,原专业所建立的学籍档案材料和转专业材料存入该生档案;需要调整宿舍时,应及时办理;转入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4、学生在申请过程中不如实填报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伪证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依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载录诚信档案。
本规定如因国家及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而出现与之相抵触的情况,则相应予以调整。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2017年9月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