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转专业的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选择的原则。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二)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在学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学生人数的10%。每位学生应填报两个转专业志愿。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工科类专业可互转;经管类专业可互转;确有特长,经过一定程序的考核和学院批准,方可跨学科转专业。
二、转专业学生的条件
(一)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课程设置以及转入后培养方案的衔接等情况,根据自身情况,切合实际地填报。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1.第一学期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者;
2.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3.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者;
4.第一学期学分绩点3.0以下者;
5.招生时对其专业有明确限制者;
6.跨招生类别转专业者;
7.无正当理由者。
三、转专业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5月24日
(二)缴费时间:5月26日
(三)各系(院)汇总上报时间:6月5日
(四)报名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中“基本信息”、“申请理由”两个栏目交转出系(院)审核,填写“转出系(院)意见”。
2、审核通过后,各专业安排专人携带“申请表”“汇总表”以转出专业为单位至财务部F217缴纳考试费(50元/门)。
3、缴费完成后,各专业将报名表交至各系(院)汇总。
4、各系(院)将转专业汇总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部(F315)汇总。
5、“转入系意见”、“教务部意见”、“学院意见”、“办理情况”四栏将由教务部组织填写。
四、考试安排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高等数学、大学外语笔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面试学生名单。
(二)笔试范围为转入专业高等数学、大学外语的教学内容;面试范围:基本素质、转入专业的基本学习能力等。笔试高等数学分值100分、笔试大学外语分值100分、面试分值100分,总分为300分。
(三)笔试时间:7月1日(霍里山校区、郑蒲港校区)
面试名单公布时间:7月3日
面试时间:7月4日(霍里山校区、郑蒲港校区)
笔试考场、时间等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7月3日另行通知。
五、录取程序
(一)报名转专业的同学均应填报两个志愿。
(二)教务部将所有参加转专业笔试学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教务部根据排序按1:1.1投档比例分别检索学生第一、第二志愿进行投档,公布各专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
(三)各系(院)组织成立转专业面试工作组,负责笔试通过学生的面试组织工作。面试小组由5-7人组成,由系(院)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系(院)领导和老师参加。
(四)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教务部将第一志愿未接收者按第二志愿投档到各系(院),经各系(院)再次审核面试后,确定第二志愿接收名单。如相关专业接收计划已满,可不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
(五)教务部依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排名择优录取。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院批准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其他说明
(一)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学院公布的转专业文件到新专业报到,进入规定班级进行学习。后勤需积极配合,做好转专业同学的宿舍协调工作,确保顺利、平稳入住。
(二)学生在转专业申请未获批准前,均应在原专业参加学习活动,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对于未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仍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直至毕业。
(三)转专业学生均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规定的学分(含转专业前已取得的有效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
(四)放弃转专业资格者必须在转专业名单公示之前提出申请,一经公示必须转入新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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