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上大学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滁州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滁州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其学习主动性,根据《滁州学院本科生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允许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按照“自主申请、统一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择专业。
第二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三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按文史、理工、美术、音乐、体育等招生大类入学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其报考所属类别专业;
2.录取在对口招生专业、普通“专升本”专业等特殊形式招生专业者,或录取在单独投档、单独划线专业者;
3.拟转入专业无接纳能力者;
4.未能通过拟转入专业考核者;
5.受到纪律处分者;
6.其他不得转专业情形者。
第四条 具体办理程序
1.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相关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与本学院有关的学生转专业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党总支书记担任。
2.相关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所设专业可接纳的人数、接收条件、具体考核细则。
3.学校公布转专业实施细则。
4.相关学院将转专业政策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5.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
6.所在学院将转专业材料报教务处。
7.教务处将转专业申请表转交给拟接收学院。
8.接收学院完成对拟转入学生的初审,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9.学校公示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10.教务处办理有关转入手续。
11.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选择后的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五条 学分认定
1.第一学期、第二学期转入的学生,原专业已修课程如果和转入专业的课程相同,可免修;如果相近,由转入学院认定该课程成绩是否可以置换。之前未修的课程,原则上由转入学院安排其跟随下一级学生进行补修。
2.第四学期转入的学生,如其在原专业修的学分达到接收专业应修学分二分之一及以上,编入同年级学习;如未达到二分之一的,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未修的课程,须进行补修。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及以后入学的学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滁州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按文史、理工、美术、音乐、体育等招生大类入学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其报考所属类别专业;
2.录取在对口招生专业、普通“专升本”专业等特殊形式招生专业者,或录取在单独投档、单独划线专业者;
3.拟转入专业无接纳能力者;
4.未能通过拟转入专业考核者;
5.受到纪律处分者;
6.其他不得转专业情形者。
三、滁州学院转专业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