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上大学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合肥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合肥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转专业应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进行;
(2)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学校鼓励学生调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学习;
(3)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在修业年限内只能调整一次专业;
(4)转专业申请须由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自愿提出;
(5)调整专业针对一年级学生;二年级学生转专业须编入下一年级;
(6)第二批次录取专业不得转入第一批次录取专业。
(7)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籍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2)学习目的明确,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未受过任何处分;
(3)本人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在校生可在学校提供调整的专业之间申请调整专业;
(4)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标准;
(5)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进行专业调整的,原专业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6)下列情况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及拟转入院(系)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
1.因疾病等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经县级二甲医院出具证明,身体条件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或达不到相应专业资质认证要求的;
2.因招生等政策变化,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学生原就读专业调整的;
3.中外合作培养的学生在收到国外合作学校录取通知书时,若在合作院校攻读的专业与国内学习期间的专业不同或不相近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学生在校学习未满一个学期。
(2)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互转的。
(3)当年的招生章程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4)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6)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7)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8)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转专业情况的。
三、工作流程:
1、各系根据培养条件和学生需求确定各专业调入计划,教务处汇总各系上报的计划进行核准,核准后统一公布。
学生根据公布的专业及接收人数计划表(见附表),填写《合肥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经所在系同意转出后,向拟转入系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加盖原所在系公章的学生成绩表)。
2、接收的系在接到学生转专业申请后,须对相关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成绩、转专业事由),材料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告知学生本人拟转入专业须补修的课程(模块)及学分,对可予置换的课程(模块)及学分进行认定,并经学生确认。
3、各转入系对申请表材料审核后,汇总(申请表、加盖原所在系公章的学生成绩表、合肥学院本科转专业学生学分置换补修表)(见附件),递交至教务处复核。
4、如学生所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超出接收专业的接收能力,在院纪委监察审计处监督下,教务处与接收系组织考核(原则上考核数学与英语等综合知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5、教务处汇总各系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颁布文件,传达至各系,由各系向相关学生发告知书,通知学生去新专业学习。
四、学籍管理
转入学生原则上应插班就读,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转入系应有专人及时做好转入学生课程(模块)修读指导等工作。
五、转专业学生学费应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六、艺术类专业、“四年一贯制”、“对口升学”、“专升本”,等录取的学生因招生的特殊性不适用本办法。
二、合肥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学生在校学习未满一个学期。
(2)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互转的。
(3)当年的招生章程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4)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6)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7)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8)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转专业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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