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乐室必须有专人保管,不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械设备。
2、本室用于音乐教学,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到本室上课活动,须由本室统一安排。
3、 器材、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4、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5、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在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乱刻乱画。
7、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因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9、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10、音乐教师应该努力发挥音乐室的作用,认真上好音乐课。
11、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好电总开关和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