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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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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会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办理事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

  二、会计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政、法令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三、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中长凭证。

  四、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登记账簿,做到字迹清楚、账面整洁、定期结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六、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公正、账表相符、签章齐全,经校领导审核后及时保送。

  七、会计人员应与主管财务的副校长、总务主任做好财务收支的预决算工作。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八、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合理的组织预算外收入,严格按照有关财政法规办理预算外支出。

  九、会计人员应及时做好往来款项的核算和清理工作。

  十、会计人员要依法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

  十一、会计人员应定期与出纳员、财产保管员核对账目并对账单核对,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写出书面证明,经有关部门或领导批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整理、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并按时归档。

  十三、会计人员应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监督,如是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材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十四、做好总务处分配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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